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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利益博弈 煤炭资源税改革难度大

时间:2014-3-19 16:09: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添加人:admin

  煤炭资源税改革拉锯战持续多年。改革计划不断被写入政府工作文件,相关方案不停调研论证,却一再搁浅。煤炭资源税改革涉及煤炭企业、地方政府、税务部门、下游用户等多个利益主体,在改革进程中博弈激烈。
  按照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计划,年内清费立税,推动资源税改革;新近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也提出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长王军透露,煤炭的资源税改革已提上议事日程。目前物价水平不高,煤炭是买方市场,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下游产业的影响较小,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最好时机。王军说。
  从上述表态不难发现,煤炭资源税改革之所以迟迟没有进展,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部门担心资源税改革引发物价上涨,传导至产业链下游拉升CPI,影响经济运行。尤其在2009、2010年在投资拉动下GDP维持高增速,对资源税改革引发通胀的担心更大。
  资源税改革的时机一次又一次被错过。煤炭资源税在调节供需,体现环境损害成本、资源价值等方面的功能缺失,税收在减少煤炭消费中的作用被弱化。煤炭在开采过程中,造成土地塌陷,及水、空气、土壤污染,企业并未为此付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与王军的观点一致。他认为,当前我国煤炭市场价格走低,是推进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宝贵时间窗口。资源改革带来的煤价上涨应下下游传导,同步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改变对电价实行的行政管制。
  推进资源税改革不仅纳入国务院工作表,山西、内蒙等资源地也在本年政府工作计划中提出推进煤炭清费立税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显然,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认为,煤价大幅回落为推进资源税改革提供了好时机。但问题在于,当煤价处于高位、煤炭利润丰厚时,煤炭企业对提高资源税负仍有微词。更何况在煤炭告别黄金时代后,煤炭企业对于这项改革更加敏感。
  自2012年开始,国内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大幅回落,煤炭行业整体效益明显下滑,大多数企业处于微利和亏损状况,税费负担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梁铁山介绍,煤炭企业平均税费负担水平在35%左右,其中税收负担21%,高于国内绝大多数行业。仅增值税一项,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综合税率是国内工业行业平均水平的2-3倍。建议加快推进我国煤炭产业税费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梁铁山代表了部分煤炭企业的诉求,即在清理不合理收费、不增加税负的条件下实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这些不合理收费包括价格调节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水土流失补偿基金等,是一些产煤地的重要收入来源。国务院在清理不合理收费上三令五申,仍不见实效。
  对于资源地区主政者而言,他们多赞同清费立税的主张,但资源税税率不能偏低,否则影响地方财政收入。陕西榆林市市长陆治原认为,当前资源税的单位税额低,从量计征已远不能适应当前煤炭市场发展的需要,建议将从价计征税率确定为10%.
  目前,榆林吨煤平均价格280元左右,吨煤成本90元左右,吨煤税费93元左右,吨煤利润100元左右。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后,涉及煤炭生产的省级以下收费将被取消。
  陆治原在两会期间介绍,煤炭资源税按10%税率测算,吨煤税负增加近25元;取消相关收费后,吨煤费负减少近25元,对企业利润没有影响;如果税率低于10%,将会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减收,不利于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